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促进返乡人员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行动时间: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
行动目标:不断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将返乡创业行动引向深入。
返乡创业,“钱”上给了大扶持《行动计划》提出:认真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包括部分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发挥沙产业优势和农牧民积极性,支持沙区建立合作社、协会,努力扩大农牧民就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税收、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就业呈现单向流动态势。很多人选择跳出农门到大中城市、沿海发达地区去务工、经商。随着城市环境与资源承载力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向好,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始回流。
不少农民工通过多年打拼,返乡时虽然已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但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所需的资金额来说,这点血汗钱未免显得杯水车薪,有时想得到银行较大额度贷款也并不容易。这次《行动计划》中提出减免回乡创业的相关税费,就可以实实在在的减少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本。
返乡创业,“项目”有了新亮点《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开发返乡创业项目。鼓励知名乡镇企业和农林龙头企业在延长产业链、价值链过程中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中创业兴业。鼓励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牧、渔)业、林下经济、农产品流通、农业电子商务、农技推广、农资配送、农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创业兴业。
与父辈有别的是,新一代农民工普遍的教育程度较高,有文化、有经验、有梦想,返乡创业可谓天时地利,顺势而动。可农民工返乡创业,仅有资金和热情还不够,还得有好的项目作为支撑,这样才能让他们将梦想化为现实。
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多半处于低端水平,以粗放型的“三高”企业居多。如果能有成熟企业引领指导他们,投入绿色可持续的产业中,相信他们也能创造“出人意料”的好成绩。
返乡创业,“带头人”要重点培育《行动计划》提出:积极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加强返乡人员创业培训,调动教育培训机构针对返乡创业人员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联合大专院校实行“理论学习+实践教学”的分段培养模式。继续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引导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林竹培育、林下种养、林产品采运、林产品加工等实用技能指导培训。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培训。认定一批创业辅导师。
要让返乡创业农民工留得住,地方政府就要多做工作。千万不能“雄心勃勃回到家,灰头土脸又出去”。有调查发现,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影响作用最明显的分别是家乡当地的创业文化及创业的教育培训这两个因素。
而本土的创业成功者更适合引领乡亲创业,因为他们不仅有创业经验,更有带动村民致富的情怀。如果能在每个地区培育起一支创业带头人队伍,还何愁村民没人引导呢?
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将完善《行动计划》提出: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建设返乡创业园,认定返乡创业见习基地,搭建网上创业平台。努力构建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全国性、地方性的农业、林业行业展会和各地农林产品博览会,开展返乡创业创新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
创业离不开良好的创业环境,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资源、市场和商机。但目前针对农民工的创业信息平台十分缺乏。甚至在一些欠发达的农村,像道路、用水、用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仍很落后,造成农产品销售渠道受限,影响农民增收。
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与网络通讯水平,进而让产品顺利搭上“互联网+”快车,就要在信息资源上,努力做到以“信息流”引导“农民工流”,实现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农民工兄弟在外打拼不容易,回乡创业,一定要慎重理智!作为当地政府,对待农民工返乡创业,一定要因势利导,积极作为,加强培训,热情服务,创造平台,共谋发展。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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